小睿一天六合长大了,父亲和母亲为了处理小睿今后上学的疑问,决定买个小面积的学位房。因为资金有限,他们选了好久,才买下一套15平方米的二手房。他们和房主签订了房子买卖合同,先付20万元,在处理完产权搬运手续后再付20万元。合理小睿父亲准备去处理房产证时,房主俄然要求中止买卖,他将已付的20万元退回,并答应别的赔偿现金三万元。通过洽谈后,两边签订了退房协议。小睿母亲想起最初签完合同后就已经交纳了契税,登时充满了疑问:“我们都没有买到房子,还需要交纳契税吗?如果不必交纳了,怎样把钱拿回来呢?”
小睿的父亲母亲来到地税部分进行咨询,地税的工作人员介绍,依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购房人处理退房有关契税疑问的告诉》(财税〔2011〕32号)规定,对购房单位和自己处理退房有关契税疑问时,对已交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自己,在未处理房子权属改变挂号前退房的,交还已纳契税;在处理房子权属改变挂号后退房的,不予交还已纳契税。因为小睿父亲母亲在购入这套房子后还没有处理房子产权改变手续,契合政策规定可处理退税的规模。在细心核对了两边买卖的资料和信息后,地税部分接受了他们的退税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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